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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14年度湖北名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4-04-03 14:45  

校属各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湖北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湖北名师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及要求

具体条件及要求见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湖北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二、评选程序

1、教师自荐。学校组织教师学习湖北名师评选条件,由教师根据自身条件,自我推荐。

2、学院(部)推荐。各学院(部)按照评选条件对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后,推荐1位候选人,并填写《2014年度湖北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推荐人选综合情况一览表》,于4月14日下午4:00以前上报人事处320室。

3、校领导小组推荐。人事处审查参评教师资格,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评议组,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认真评议,投票决定推荐人选,报学校领导审批。

4、公示及上报。学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参评。

三、推荐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要认真做好湖北名师的申报推荐工作,依据申报条件,严格按程序把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申报。

四、上报材料要求

    各学院(部)推荐的人选应填写《2014年度湖北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推荐人选综合情况一览表》,经学校评议确定推荐上报人选后,再按要求准备其它相关材料。

请点击学校人事处网页首页,下载《通知》、《一览表》。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湖北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2014年度湖北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推荐人选综合情况一览表.doc

附件3:2014年度湖北名师推荐人选名册.doc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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