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安排,我校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测试时间和地点
我校春季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拟定于2016年4月中旬,秋季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拟定于2016年10月中旬。在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教学楼组织我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二、测试程序和方法
测试主要通过试讲、面试等形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试讲:申请人根据个人网上申报的专业准备相应课程的试讲内容。试讲期间必须进行板书,试讲时间不少于15分钟。
专业评议组成员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中试讲的测试标准,从教学目的、教材处理、教学结构、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教学态度、教学效果六个方面进行评价。
2.面试:评议组成员主要采用观察、问答等形式,从申请人的职业道德、语言表达与思维、写字、仪表仪态四个方面内容给出分值。面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面试题目不少于2个。专业评议小组根据试讲和答辩情况对被测人员进行简要点评。
3. 试讲测评成绩+面试测评成绩=总成绩,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根据专业评议组成员所列成绩汇总,取其平均值。测试结果分四个级别:90分以上为优秀,70至89分为良好,60至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测试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60分至100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每位专业评议组成员独立打分,手写签字。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