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开拓青年教师的国际视野,促进与国外著名高校、高水平科研院所的交流与合作,根据湖北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鄂教外办函〔2017〕2号),现将2018年学校“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教育厅面向省属公办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选派300名青年教师出国研修;
2.重点选派学校重点专业、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的青年骨干教
师;
3.所需选派经费在学校教师培养专项经费中列支。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
2.在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2年5月 20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一般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4.外语水平应达到青年教师项目出国留学外语条件(附件1)。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标者,录取后须参加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外语培训或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
5.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申报2017年地方合作项目的人员;
(2)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或我厅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3)曾获得国家留学基金、未经批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且时间在5年以内的人员;
(4)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或我厅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
(5)正在境外工作或学习的人员。
三、选派原则
1.根据学校建设发展需要,坚持“按需择优派出”的原则。
2.申报人近两年必须全额完成教学、科研工作任务,并在教学、科研和其他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须经所在院部同意并按照《关于项目申报材料的说明》(附件2)的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推选高校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评审)并出具推荐意见。
2.各院部根据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求,认真组织申报,对申报人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严格审核、遴选,并向学校推荐1-2名候选人。各院部请于2017年4月24日前报人事处823室王文静、杨雪(含电子版)。咨询电话88756043。
3.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员名单报湖北省教育厅。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评审、选拔,最终确定派出学习人员名单将于2017年7月底公布。
附件: 1.高校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外语合格条件、关于项目申报材料的说明
2.高校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