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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院“青年教师海外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2-02-29 00:00  

 

院属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开拓青年教师的国际视野,促进与国外著名高校、高水平科研院所的交流与合作,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职院校青年教师海外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外函〔2011〕109号),现将2012年度学院“青年教师海外培训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教育厅面向省属高职院校选派青年教师50人;

   2.培训地点:新加坡义安理工学院;

   3.培训时间:2012年9月-10月;

   4.培训内容:教学方法、课程开发与设计;

   5.培训费用:由学院和教育厅共同承担。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为我院在职专任教师;

   2.申报人应热爱祖国、热爱学院、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身心健康、为人师表,具有为学院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5岁(1967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本科毕业人员应有在本校5年以上从教经历;硕士学位人员应有在本校2年以上从教经历。博士学位人员应有在本校1年以上从教经历。

 

   三、选派原则

   1.根据学校建设发展需要,坚持“按需择优派出”的原则。

   2.申报人近两年必须全额完成教学、科研工作任务,并在教学、科研和其他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3.曾享受国家或单位公派出国研修的人员回校工作满5年后,方可再次申报公派出国研修。

 

   四、申报程序

   1.申报人须填报《高职院校青年教师海外培训申请表》(在人事处网站下载),到所在系部报名。

  2.各系部根据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求,认真组织申报,对申报人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严格审核、遴选,并向学院推荐1-2名候选人。系部填写单位推荐意见栏后,请于2012年3月9日前报人事处320室唐老师处(含电子版)。

   3.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员名单报湖北省教育厅。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评审、选拔,最终确定派出学习人员名单将于2012年5月底公布。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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