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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暑期教师参加实践锻炼的通知
2012-06-21 00:00  

各系部:

   根据武交院人[2008]142号关于印发《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教师参加实践锻炼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为保证各系今年师资培训计划顺利实施,现将暑期教师参加实践锻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实践锻炼的对象

   各系专业课教师或实践指导课教师

 

    二、参加实践锻炼的内容

    1.了解企业生产情况、工艺流程、组织方式,熟悉相关岗位(工种)职责,质量监控,管理制度以及企业发展前景。

    2.到企业基层单位顶岗锻炼,努力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新规范、新法规。

 

   三、具体要求

  1.各系要根据今年的培训计划,负责落实培训单位及相关事宜,原则上要求集中安排到校企合作企业。系部填写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12年度暑期教师实践锻炼一览表、《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申请审批表》(附件1),于6月25日前报人事处。人事处审查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即可组织实施。

    2.教师参加专业实践锻炼期间,要填写《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工作日志》(附件3)。各系部应加强指导,严格要求,定期检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期抽查。 

  3.专业教师实践锻炼结束后,须向所在系部和人事处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实践锻炼总结及《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考核鉴定表》(附件2)。相关教师要根据实践锻炼内容(须有实景培训照片),在本系或本专业群教师范围内作PPT专题报告,人事处、教务处、教学督导处参加,并由系部填报《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专题报告会议记录表》(附件4)。

 

   四、考核

  1.各系要建立教师实践锻炼专项档案,及时收集、整理教师在实践锻炼中所形成的各种成果资料(包括单位鉴定、个人总结及在实践锻炼期间形成的研究成果、专题报告会议记录、其他资料),并报人事处备案。

   2.学院人事处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与系部共同对下企业顶岗锻炼教师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本次顶岗不予认可。

  3.学院对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锻炼期间的表现及效果纳入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范围,并作为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作考核等重要依据。

五、各系实践锻炼计划

序号

系 部

计划名额

1

船舶与轮机工程系

5

2

航海技术系

2

3

汽车工程系

4

4

机电工程系

8

5

电子信息工程系

9

6

交通工程系

5

7

物流与运输系

5

8

财经系

5

9

人文系

5

10

艺术系

5

合计

53

 

 

2012年6月21日

附件1: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考核鉴定表.doc

附件3: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工作日志.doc

附件4: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专题报告会议记录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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