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2014年度“国际职业教育学”赴德长期研修(奖学金)项目的通知》(教外司欧〔2014〕243号)要求,本年度全国拟选40人赴德研修,其中访问学者(含博士后)30人、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和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10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1. 资助对象
本项目面向全国所有普通高等院校、示范性职业学校、省级以上职业教育科研机构、省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择优选拔相关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赴德研修。
2. 资助领域
职业技术教育学科,包括职业教育原理、职业教育政策、职业教育管理、职业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
二、留学期限
1.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2.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3.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三、资助内容
包括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标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现行标准执行。
四、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此外,访问学者及博士后类别申请人应同时符合《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条件,包括外语水平要求。博士研究生与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应同时符合《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包括外语水平要求。详见国家留学网:。
五、选派办法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各部门负责初选、推荐工作,校人事处、外事处组织评审确定候选人并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各部门应从学科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高度,进行项目的宣传动员,积极推荐。
拟出国留学人员填写《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批同意并出具《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于2014年3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校人事处、外事处320办公室。
联系人:王文静、陈杰姮 联系电话:88756043
详情请参见附件。
附件1:教外司欧【2014】243号《关于执行2014年度“国际职业教育学”赴德长期研修(奖学金)项目的通知》(点击下载)
附件2: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点击下载)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