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首届“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交通行指委〔2014〕12号)精神,为做好我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及要求
具体条件及要求见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首届“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二、评选程序
1.教师自荐。各学院(部、中心)组织教师学习教学名师奖评选条件,由教师根据自身条件,自我推荐。
2.学院(部、中心)推荐。各学院(部)按照评选条件对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后,推荐1-2位候选人,并填写《“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于10月17日下午4:00以前报人事处322室王老师。
3.校领导小组推荐。人事处审查参评教师资格,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评议组,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认真评议,投票决定推荐人选,报学校领导审批。
4.公示及上报。学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交通行指委参评。
三、推荐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中心)要认真做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奖”的申报推荐工作,依据申报条件和评选指标体系,严格按程序把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申报。
四、上报材料要求
各学院(部、中心)推荐的人选应填写《“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经学校评议确定推荐上报人选后,再按要求准备其它相关材料。
请点击学校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通知》、《指标体系》、《推荐表》。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首届“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doc
附件3:首届“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doc
201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