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开展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社发〔2018〕12号)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百年社庆贺信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弘扬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发挥导向作用,立德树人,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做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范围
全校在职在岗教师
三、推荐名额
各教学单位可推荐1名杰出教师奖候选人。
四、评选条件
1、在教学一线长期承担专业课、实习课和公共基础课(包括德育课和文化课)教学任务,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任教师;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以学生为本,具有突出的育人成果,深得同行的认可和学生的爱戴;
3、具有高级职称,是所在学院的专业带头人。教学工作量饱满,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
4、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省级或国家级专业技能竞赛、文明风采竞赛等活动,取得优异成绩。参加省级、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大赛取得优秀成绩;
5、累计具有企业相关技术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历,或拥有至少一项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工,或其他相当级别)以上职业资格;
6、主持或主要参与(前三名)完成省级及以上科研或教研项目一项,或发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科研或教研论文(第一作者)3篇;或主编特色教材一部,或获得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教研成果奖。
推荐工作采用个人申报与院部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经院部审核评议后,院部于2018年6月19日前向人事处报送并提交申报表(纸质),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凌超156694015@qq.com。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