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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10年教师竞聘实施方案
2010-06-03 00:00  

     为了做好2010年教师竞聘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全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通知》(鄂办发[200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我院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完善教师聘用机制,拓宽教师聘用渠道,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学生及同行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竞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有开拓创新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有良好的品德和求真务实的作风,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廉洁自律,在同事和学生中有较好的评价。在师德方面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三)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相关政策,熟悉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以及教学管理等相关制度文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满负荷工作要求,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四、竞聘资格条件

  (一)教师系列岗位资格条件

  1.教授岗位资格条件:具备高校教授职务任职资格;有较高的科研工作能力和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承担过两门以上主干课程或专业课的讲授工作。

  2.副教授岗位资格条件:具备高校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有一定的科研工作能力和丰富的科研成果;承担过一门以上主干课程或专业课的讲授工作。

    3.讲师岗位资格条件:具备高校讲师职务任职资格;有一定的科研工作基础;承担过一门及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

    4.助教岗位资格条件:具备高校助教职务任职资格;能够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

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现任教师,可以申请同等级教师系列岗位,经考核合格,可以聘用同等级教师系列岗位。该类聘用人员原则上应在三年内取得高校教师系列同等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二)实验系列实践指导教师岗位资格条件

  1.高级实验师岗位资格条件:具备实验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能够系统组织设计实训方案和指导学生实践教学以及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

   2.实验师岗位资格条件:具备实验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能够独立设计实训方案和指导学生实践教学。

   3.助理实验师岗位资格条件:具备实验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参与实践教学研究经历。

   4.实验员岗位资格条件: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够满足实践教学工作的有关要求。

 

   五、组织领导

   (一)教师竞聘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二)成立学院教师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教师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人事处、教务处、教学督导处、组织部、科研处、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担任。  

学院教师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教师竞聘工作方案、教师竞聘工作的组织实施、讨论解决教师竞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审核系部上报的聘用方案等。

   学院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三)成立系部教师竞聘工作小组。系部主任担任组长,党总支书记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系部副主任、主任助理、教研室主任或教师代表组成,系部教师竞聘工作小组一般5-7人。

系部教师竞聘工作小组主要负责系部竞聘工作的组织实施、讨论解决本系部竞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讨论确定系部教师聘用建议方案并上报等。

 

   六、竞聘工作程序

   (一)学院动员。

   (二)系部动员。

  (三)个人申请。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向系部提出竞聘申请,填写竞聘申请表(见附件3),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四)资格审查。系部教师竞聘工作小组对申请者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五)测评及考核。现任教师的测评及计算办法见附件2;系部对非教学人员竞聘提出初步审查意见,由学院组织试讲及相关考核。

   (六)系部推荐。系部教师竞聘工作小组根据测评及考核情况推荐聘用各级教师岗位的人选;

   (七)学院审定。

   (八)公示。

   (九)学院印发教师聘用文件

 

   七、竞聘过程中若干事项的政策规定

   (一)竞聘人员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能推荐和聘用:

   1.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方面存在问题;

   2.现任教师教学质量存在明显问题;

   3.现任教师近两年教学事故累计达到2次及以上;

   4.现任教师近两年无正当理由教学工作量达不到规定要求;

   5.现任教师测评综合得分70分以下;

   6.现任教师测评综合得分70分(含70分)以上但系部竞聘工作小组成员推荐票数未超过半数。

  (二)对于测评综合得分60分(含60分)以上70分以下的现任教师,只能作为考察教师推荐(系部竞聘工作小组成员同意推荐其为考察教师的票数应超过半数),考察期为一年。考察期内其承担的教学任务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工作量,考察期满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再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作为待岗人员。

测评综合得分60分以下的现任教师作为待岗人员。待岗人员可以通过参加培训等途径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经考核合格后再办理教师聘用手续,待岗时间不超过一年。如学院有合适的其他工作岗位,待岗人员经学院批准可以转岗从事非教学工作。

   (三)如现任教师跨专业(学科)申请教师岗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系部可以推荐:

   1、教师申请的专业与其所学专业有一定的相关性;

   2、近三年有与其所申请的专业相关的较高质量的科研成果;

   3、现在已经从事所申请专业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较好。

  如不具备上述条件,经过综合考核,系部竞聘工作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的可以推荐,系部应做好跨专业教师的培养和考核工作。

   (四)现任教师因个人原因提出不再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学院批准后可安排其他工作岗位。现任教师无正当理由不报名竞聘的、参与竞聘而落聘或拒聘的,作为待岗人员。 

   (五)具备教师任职条件的非教学人员参与教师岗位的竞聘,应到所申请的系部报名并填写《非教学人员竞聘教师岗位申请表》(见附件4),竞聘成功的人员,学院将为其提供学习进修等机会。 

  (六)“双肩挑”人员(指按学校规定可以兼课的中层副职及以上干部),应向其专业所在的系部提出教师岗位申请并填写《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教师岗位竞聘申请表》,如系部同意可以直接推荐。 

 (七)近三年内新引进的教师,如还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原则上可以参加竞聘,但必须在两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否则解除教师岗位聘任。

 (八)见习期教师不参加本次竞聘,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按其具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办理聘用手续。

 (九)现任教师如离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一年且具备相应条件,各系部可根据其实际教学效果直接提出聘任意见。

 (十)教师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将其解聘:

  1、思想政治表现或职业道德方面存在问题;

  2、造成重大教学事故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受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

  3、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

4、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两年为基本合格;

5、连续两学年无正当理由教学工作量未达到规定工作量的二分之一或不参加系部安排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工作;

6、严重违反工作纪律;

7、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考察教师、待岗人员以及被解聘教师的管理和待遇等政策另行制定。

(十二)教师竞聘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问题由学院竞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八、纪律要求

   (一)教师竞聘期间,所有现任教师必须坚守教学等工作岗位,确保各项教学按计划正常进行。凡在教师竞聘期间出现教学事故或发生其他影响正常工作的事项,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学院和系部竞聘工作小组应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系部领导应耐心细致地做好教师的思想工作,保证教师竞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教师竞聘工作的全程监督,维护正常的竞聘工作程序,负责接待来信来访,受理有关举报。  

 

   九、有关说明

   (一)本次教师竞聘结果经学院审定后,学院印发教师岗位聘任文件,每位教师岗位的具体等级、岗位职责、年度及任期工作任务、考核要求等将按照《湖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鄂办发[2008]1号)规定另行确定。

    (二)本方案适用于在编职工。在编教师竞聘期间,人事代理和合同制教师同步进行考核,其考核及测评办法参照本方案执行。  

    (三)本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10年度教师竞聘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2: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及工作情况测评办法;

附件3: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教师岗位竞聘申请表(适用于现任教师);

附件4:武汉交通职业学院非教学人员竞聘教师岗位申请表;

附件1: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10年教师竞聘日程安排

阶段

时间

工作事项安排

学院动员

6月3日(星期四)上午

系部动员、个人报名

6月3日(星期四)下午--6月8日(星期二)

各系部制定本部门竞聘工作方案,组织本部门教学人员竞岗的动员,学习学院的相关文件,参与竞岗的人员填写报名表

资格审查

6月9日(星期三)

各系部对参与本系部教学人员竞聘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系部考核、测评

6月10日(星期四)--

6月13日(星期日)

各系部竞聘小组组织考核、测评,并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学院组织对参与竞聘的非教学人员进行试讲等考核。

系部上报推荐人员

名 单

6月17日(星期四)

各系部将教师测评得分排序表、聘用推荐名单、考察教师推荐名单等报学院审定

学院审定

6月18日(星期五)

公 示

6月19日(星期六)—

6月21日(星期一)

附件2: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及工作情况测评办法

根据2010年学院教师竞聘工作需要,为了做好对竞聘教师的教学及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价,特制定本办法。

一、测评项目

教师的教学及工作情况测评包括学生测评、同专业群教师测评及系部竞聘工作小组测评等三项内容。

学生测评主要反映学生对教师教学效果的认可程度,同专业群教师测评(参与测评的教师不能少于5人)主要反映教师的专业水平,系部竞聘工作小组测评主要反映教师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相关工作的质量和态度。

二、各项测评分数的计算

学生测评分数为该教师自任课以来最后三个学期学生测评的平均分,分数由教学督导处提供;

同专业群教师测评标准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量化分数计算公式为:同专业群教师测评量化得分=(优秀等次票数×85+合格票数×75+基本合格票数×60分+不合格票数×40)÷总票数

系部竞聘工作小组测评标准也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量化分数计算公式为:系部竞聘工作小组测评量化得分=(优秀等次票数×85+合格票数×75+基本合格票数×60分+不合格票数×40)÷总票数

三、计算教师测评综合得分

根据教师的三项测评结果计算被测评教师测评综合得分,计算公式为:

测评综合得分=学生测评分数×0.5+同专业群教师测评分数×0.25+系部竞聘工作小组测评分数×0.25。

另外,教学督导处将提供教学督导员对教师的听课量化评分结果,该量化评分也是系部确定推荐意见时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

附件3: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教师岗位竞聘申请表

(适用于现任教师)

竞聘岗位:(填写系部名称)(填写专业名称)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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